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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災情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號 2022030844976 發(fā)文字號 陜應急〔2022〕63號
發(fā)布機構 省應急管理廳救災和物資保障處 發(fā)文時間 2022-03-02 公文時效 有效
名稱 陜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災情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題分類 救災和物資保障 關鍵詞 加強,災情管理,工作,通知

各設區(qū)市、韓城市應急管理局:

機構改革以來,在全省應急管理部門共同努力下,在各級近3萬名災害信息員辛苦付出下,全省統一的災情報告系統已構建完成,為搶險救援救災工作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撐。2月24日,全國災情管理專題視頻會議通報了2021年全國災情信息報送有關情況,對我省2021年災情信息報送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還存在短板弱項,就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災情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清醒認識到,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有了更高期待,黨中央、國務院和應急管理部黨委對災情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嚴要求。今年1月,國務院調查組全文公布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報告揭示出,有關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失職失責、災情信息尤其是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信息統計報送存在遲報瞞報問題,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受到追責問責和組織處理,對從事災情管理的應急人而言,震驚之余,痛心之余,更是極大的警醒。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擔負起促一方發(fā)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災情就是命令,災區(qū)就是戰(zhàn)場,做好災情管理是重大政治責任。戰(zhàn)時,遲報瞞報軍情,會貽誤戰(zhàn)機;和平時期,遲報瞞報災情,會造成救災決策失誤,情況嚴重的,甚至會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各級要認真學習調查報告,深刻汲取教訓,充分認識到做好災情管理的極端重要性,堅決扛起政治責任,恪守為政底線,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二、從嚴要求把關,明確職責定位

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應急管理部 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加強全國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應急〔2020〕11號)文件精神,認真落實國家和省級有關文件要求。首先要建強“市-縣-鄉(xiāng)-村”四級災害信息員隊伍,充實配好報災力量,明確災情管理制度要求和工作流程,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確保關鍵時候災情能報得出、報得準、報得快,不誤事,充分發(fā)揮好地方黨委政府參謀助手作用。針對去年底基層換屆選舉工作,部門鄉(xiāng)鎮(zhèn)特別是村組災害信息員崗位空缺,或是新人不熟悉業(yè)務,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人員選配,加強教育培訓,并于3月底之前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完成災害信息員數據庫的補充更新工作。

重特大災害發(fā)生后,要在省廳指導下,及時主動做好災情統計報送,工作中如出現較大困難和問題時,要積極作為、迎難而上,及時向本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提出意見建議,必要時,建議由本地黨委政府作出專門部署,確保不出現災情遲報瞞報問題。據調研了解發(fā)現,個別地區(qū)對災情審核把關不嚴,甚至不審核不把關,對災損不核查不評估,任由基層報多少是多少的問題。要嚴格強調,災情損失不能虛報亂報,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堅決不能遲報瞞報。各地救災和災情管理人員始終要思想認識到位,明確職責定位,關鍵時刻要站穩(wěn)立場、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切實把好災情管理關、審核關,確保不發(fā)生原則性重大問題。

三、夯實守土職責,避免責任缺位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高度警覺,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責任重大。要認真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度,壓緊壓實災情管理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逐級落實到位。災害發(fā)生后,要主動開展災害損失核查評估,切實做好因災死亡失蹤人員臺賬填報;災情一旦出現苗頭性問題時,要及時下基層、赴一線、到現場,把問題扼殺在萌芽中,贏得主動權。省廳對暴露嚴重遲報瞞報問題的將及時開展調查,并向黨委政府提出追責問責建議。災情統計報送要堅持“兩先兩后”原則,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信息不齊備時,應先報后核,即先報人數,后核實具體身份信息;經認定確不屬因災死亡失蹤的,應及時核減;難以定性的,可暫納入“其他”處理;遇到互聯網不通時,可先通過電話或傳真報、后補報系統。

同時,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tài),及時主動作出反饋和澄清,把牢主動權,增強公信力。在災情信息報送上不要有任何僥幸心理,更不能裝糊涂、和稀泥,在新媒體時代,微信、微博、抖音傳播速度、影響廣度更快更深,要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讓各項救災工作更加陽光透明。

四、加強款物管理,確保工作成效

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和救災物資受到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廣泛高度關注,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是紅線、高壓線,各地要給予高度重視,要確保安全,堅決杜絕問題發(fā)生。一是要加強救災資金精細化管理。申請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時,在科學核查評估并統計報送災害損失基礎上,還應上報需重建修繕戶臺賬和過渡期生活救助人員臺賬,作為上級測算安排資金的重要依據。要落實好救災資金直達管理要求,目前倒損房重建修繕補助資金和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均已納入參照直達資金管理,按要求不可統籌用于其他方面,若不能直達受災群眾,須按程序及時繳回中央和省級財政。救災款物的發(fā)放一定要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承諾的事項一定要及時兌現;要強化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糾正。二是要加強救災物資規(guī)范化管理。根據規(guī)定,救災物資專項用于緊急搶救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和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重特大自然災害發(fā)生后,各地要密切關注媒體上生活類救助物資需求輿情并積極應對。三是要加強救災捐贈工作的統籌指導。發(fā)生自然災害或其他重大突發(fā)事件后,要及時了解掌握真實情況,綜合考慮災區(qū)災情規(guī)模、物資需求、社會影響等多方面因素,審慎做出是否開展救災捐贈的決策,并及時做好溝通匯報,避免貿然發(fā)布捐贈公告,引發(fā)輿論炒作,造成救災工作被動。四是要加強救災救助工作宣傳。要加強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的發(fā)布和宣傳,善用輿論陣地主動做好宣傳,遇到負面輿情時要積極主動回應,避免發(fā)酵炒作。要加強救災救助政策的宣傳,重點宣傳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生活救助、災害保險等救災救助政策,使受災群眾了解掌握相關工作流程、補助或理賠標準。要加強救災工作成效、救災戰(zhàn)線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的宣傳,弘揚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規(guī)范災情報送,把握八個要點

(一)嚴格落實災情統計報送責任。要充分認識到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信息報送工作的高度敏感性,進一步明確信息報送單位和責任人,完善各級災情報告體系,健全信息管理機制,把報災責任落實落細落到人,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重要災情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應急管理部門,通報本地黨委政府。同時,要做好災區(qū)電力、通信受影響以及搶險救援任務繁重等情況下的災情報送工作部署,確保第一時間將災情報出。

(二)進一步明確信息報送渠道和時限要求。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信息可先通過電話、傳真、指揮中心信息系統報告,并及時通過報災系統同步報送。應對突發(fā)事件時,報送渠道不僅限于救災條線,還可通過各級指揮中心、抗震救災指揮部、防汛抗旱指揮部等渠道報送。報送時限嚴格執(zhí)行統計制度等規(guī)定要求,災情穩(wěn)定前實行24小時零報告,重大災情實時上報。

(三)堅持“先報后核”原則。死亡失蹤原因認定困難或事件暫未定性時,第一時間先上報信息,死亡失蹤原因暫列為“其他”,后續(xù)根據認定結果核報。死亡失蹤人員信息難以全面掌握時,先上報死亡失蹤人數概要情況,待比對核實身份后再補報具體信息。不得以身份信息不全、需進一步核實等理由遲報瞞報。

(四)健全信息比對和會商認定機制。因災死亡失蹤人員遵循事發(fā)地統計原則,因洪水等造成遇難人員可能跨區(qū)域的,相關區(qū)域要有序做好統計報送銜接工作,防止相互推諉造成漏報。健全部門會商機制。建立與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水利、農業(yè)農村、衛(wèi)生健康等部門會商機制,不同渠道信息、數據不一致時,要予以重視并主動了解情況,及時開展會商比對核實。建立調查認定機制。對施工工地滑坡、涉及自然因素人員落水、大風造成建筑物坍塌致人死亡、船舶翻沉等事件定性存在爭議的,要會同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調查。

(五)完善災情發(fā)布機制。要主動發(fā)聲。按照黨委政府統一部署或主動請示黨委政府,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災情信息發(fā)布工作,對虛假不實信息要及時澄清或召開專題發(fā)布會,避免引發(fā)負面輿情。要統一渠道。報請黨委政府統一部署,由黨委政府或應急管理部門統一發(fā)布災情,避免多部門、上下級口徑不一、相互矛盾。要接受社會監(jiān)督。必要時,報請黨委政府公布死亡失蹤人員名單,公布尋人熱線和舉報電話。

(六)建立遲報瞞報警示通報機制。要及時向黨委政府請示匯報,推動建立信息遲報瞞報警示通報機制,通過具體案例達到警示震懾效果;對本轄區(qū)發(fā)生的遲報瞞報問題,要組織調查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七)倒損房屋數量、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報送。倒損房屋數量:嚴格按照統計制度進行認定。嚴重損壞:主體結構嚴重破壞,需排險大修或無維修價值,基本等同站立廢墟。一般損壞:承重構件輕微受損或非承重構件嚴重受損,需采取修理或政府予以補助救助等維修保障措施的房屋,門窗損壞、屋頂掉瓦、墻皮瓷磚脫落等非承重構件輕微受損的不計入。輔助用房、臨時房屋不計入。直接經濟損失:明確道路、堤壩、管道等常見基礎設施造價標準,作為核算損失的參考,防止“拍腦袋”報災。

(八)熟練使用“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要熟練掌握報災系統中因災死亡失蹤人員報送相關操作,包括系統登錄、信息報送(初報、續(xù)報、核報)、死亡失蹤人員臺賬填寫、災情報告編輯上傳、逐級審核、勘誤等,如遇問題第一時間聯系上級應急管理部門,不得以不會使用報災系統為由影響災情報送。不得擅自修改報災系統登錄密碼,人為中斷報災。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度警覺,切實做好災情分析研判,加強災害信息員培訓,做好救災資金物資準備,按照預案規(guī)定第一時間啟動救災應急響應,及時到現場、赴一線,認真履職盡責,發(fā)揮好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以優(yōu)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視,迅速進行安排部署,及時向本地黨委、政府傳達有關精神,逐級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工作要求,研提具體落實舉措,杜絕信息遲報瞞報問題。請于3月11日前將通知精神傳達和各級落實舉措等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省應急管理廳。

陜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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